为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,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巩固扩大文明城市成果,中共沈阳市委、沈阳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7月印发文件对2014-2016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(沈委〔2017〕52号),我校荣获2014——2016年度沈阳市“文明校园”称号。我校是唯一一所获得此项殊荣的高职院校,全市仅有4家高校当选。
此次评选面向全市各地区、各部门、各单位开展,主要表彰在沈阳振兴中当先锋、打头阵、做表率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。中共沈阳市委教科工作委员会于2017年3月开展了评选表彰2014——2016年度沈阳市文明单位、文明校园工作。我校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评选材料,认真严格对照相应的测评体系和测评细则,结合学校三年来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申报。
三年来,学校狠抓领导班子建设,注重和谐优美校园环境建设,积极加强活动阵地建设,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、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和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等党内教育活动为契机,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合力共建“幸福新辽金”。学校注重思想道德、教师队伍和校园文化建设,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重点,以“爱校如家、荣校兴校”主题教育活动为引领,以党和国家重大活动为契机,以“辽金讲坛”、“辽金情•中国梦”合唱节等文化品牌活动为载体,高屋建瓴统筹规划,规范制度建设和落实执行,强占课堂教学主阵地,大力弘扬“中国梦”,打造志愿服务品牌,树立榜样加强示范。
矢志不渝坚守本心,服务沈阳贡献力量。学校将珍惜荣誉、戒骄戒躁,继续发挥作用,为推进幸福沈阳建设,做出更大的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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